什么是诊断诊断标准之争理解过度诊断的钥匙

我们要讨论过度诊断,最关键的和最首要的问题就是什么是诊断?大家不要惊讶,诊断不就是书里写的那些条条框框吗?高血压病不就是收缩压大于等于mmHg,舒张压大于等于90mmHg吗?糖尿病不就是空腹血糖大于等于7mmol/L,餐后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吗?慢性阻塞性肺病不就是一秒率低于70%预测值吗?在现代人眼里,诊断是由一个个具体的数字构成的,是数量化的指标。

的确,诊断这个名词虽然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但是由于缺乏量化的指标,古人们的诊断非常模糊。例如古人们会把皮肤肿块和淋巴结肿大统称为瘰疠,而无法区分它们为淋巴结结核、淋巴瘤、转移性癌或者淋巴结炎等等具体的疾病。还有在血压计出来之前,人们并不知道还有高血压病这种疾病;而糖尿病只能从症状上去诊断有烦渴症,但并不能区别尿崩症等类似于糖尿病多尿表现的疾病。

只有近代科学发展以后,我们生产出了血压计后,才对高血压慢慢有了认识。但即使是二战前人们对高血压一来不重视,二来也缺少有效药物,就算高血压很严重也无可奈何,美国总统罗斯福就是长期严重高血压,最后突发脑出血压病亡。

而二战结束之后,随着科学技术发展,越来越多的疾病被我们认识,也被我们诊断,而为了减少和避免疾病的并发症,改善疾病预后,延长人们的寿命,我们一次又一次对疾病的诊断标准进行修改。以糖尿病为例,本人20年前在上大学的时候诊断标准是空腹在7.8mmol/L(mg/L)以上,但没过几年标准就换成了7mmol/L(mg/L),而且之后也屡有一些专家提出要降到6.5mmol/L。但是这样的提法不被大多数专业人士所接受,因此目前这个标准已经维持了近二十年没有更改了。

我们制定诊断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如何衡量这个标准的价值呢?要知道,我们医疗的最终目的是因为治疗而获益的人越多越好,就比如说药物治疗糖尿病控制血糖,我们的目的不单纯是把血糖降到“正常范围”,而是通过控制血糖水平预防不良事件如失明、肢体坏疽导致截肢、肾脏疾病尿毒症、冠心病心绞痛心梗、感染等并发症;我们控制血脂水平是减少和避免冠心病和脑中风;我们治疗骨质疏松是预防椎体骨折和股骨骨折;我们治疗高血压是避免脑出血、心衰以及主动脉夹层等。我们希望能在患者发和这些事件之前就诊断和治疗这些疾病,这就不可避免带来了过度诊断。因为总有些人被诊断高血压、糖尿病、骨质疏松,但却永远不会发生不良事件或者死于相关并发症,而这种情况常常发生在这些疾病轻症的病人上。

用数字规则定义诊断标准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很重要,它比较好操作,一些人超过某个数字就定义有有某病,另一些在数字的另一边可以认为是正常。我们称这个数字为界值或者阈值。我们知道这些界值的定义是经过循证医学的研究后由这个领域的顶级专家团队决定的,不可否认他们在这个领域非常专业,但是由于他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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