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
江阴公安一直秉持
依法重拳出击的态度
对暴力伤医事件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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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晚,江阴警方接报了这么一个警情:
医生
在我们急诊室里面大吵大闹,还把我给打了!
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找到报警医生。见到民警的到来,医生略显无奈地告诉民警:
医生
医院急诊科值夜班,当时一男一女带着一个发烧的小女孩进来看病,自己在给小女孩测量耳温的时候告诉男子,医院急诊室内无儿科,建议其往无锡或江阴看病,这名男子立即大发脾气,当场砸了血压计并掐了我的脖子……
▲急诊室纠纷场景
▲医生无奈地指着被砸坏的血压计
打人男子随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所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最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三日
全国医闹事件可以说每天都有
年影响较大的
就有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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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网络
医闹为何而“闹”
身体的病痛、家属的担忧……
作为公安机关
我们深表同情
但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有些立场必须再次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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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有话说
1、公安机关支持家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法一定要正当、合法、合理。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医院急诊室来说,扰乱了其正常秩序,损害的则是广大患者朋友就医的权益,更严重的是,一些重病患者,如果在急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2、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坚决从维护法律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医院公共秩序的行为,有权利更有义务采取措施,进行依法处置。
同时
鉴于绝大多数群众
对有关法律一知半解
蜀黍在此科普一下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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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医闹”本质上是一种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对于犯罪的相关法律如下:
一、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医院医院办公室为家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相威胁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或者寻衅滋事。
《刑法》第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聚众冲击医疗机构的行为。
《刑法》第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侮辱、诽谤医务人员的行为,如“医闹”公然侮辱他人,逼迫医务人员披麻戴孝、下跪、守灵等。
《刑法》第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四、逼迫医务人员为死者守灵或者不准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等场所的属非法拘禁行为。
《刑法》第条第一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时从重处罚。
五、在医疗机构集会、示威行为,也可能构成违法乃至犯罪。
《刑法》第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六、医闹过程中,绑架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如果致人伤亡、伤残的,可构成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等;医院财物的,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等。
今年8月17日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表彰大会上,习近平主席作出重要指示: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医护人员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总书记的指示
了所有人民警察:要深刻认识到打击医闹伤医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
群众在维护医疗权益时
应该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
来解决医患纠纷
医闹行为万不可取
▍来源:江阴防范宣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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