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垃圾分类处理如何“落地”
□本报记者杜晓
□本报实习生王梓丁
有害垃圾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产生源主要是居民家庭。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硒鼓、光盘、笔芯、废旧小家电、电子产品等。
早在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要求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据了解,北京从年起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有害垃圾也被纳入分类全覆盖的范畴,越来越多的社区和单位实施有害垃圾分类收集。
然而,现实中有害垃圾收集情况并不乐观。在近日举办的冬季垃圾分类市民论坛上,业内人士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
废弃药品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过期药品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固体废弃物。
北京市海淀区药监局药品监管科科长宋宏宇认为,长期服用过期药的性质相当于自杀。过期药品有效成分降低,干燥脱水,潮湿吸潮,最后导致药效降低,人体吸收不到有效成分,比如阿莫西林、诺氟沙星这些抗菌药,药效很容易降低;药品化学成分改变,可能分解出一些有害杂质,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磺胺类、青霉素类的药品,过期以后有可能会引发过敏和休克。
“废弃药品随意丢弃,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如青霉素散发到空气,会造成周边的人皮肤过敏,被人捡走以新药售出,会危害人体健康。”宋宏宇说。
关于废弃药品的回收,宋宏宇认为,废弃药品有专门的回收渠道,应放入社区废弃药品回收箱,由监管部门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于目前在废弃药品回收中存在的问题,宋宏宇结合自己的工作进行了介绍,“海淀区药品回收箱基本覆盖了辖区共计个回收箱,回收效果显著,但因环保机构销毁能力有限、环保限制等问题,回收的废弃药品无法销毁,造成积压。为此,药监局争取了区相关部门的支持,海淀区政府给予很大经费支持”。
“新增社区回收箱没有%覆盖率,有的居民反映回收箱难寻,计划在百度地图和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