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按要求申报
1.符合年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及对应纳税额度;
2.企业产品近三年无市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查及环保安全检查判定不及格,无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
3.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并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由本省企业制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4.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有较强的发展后劲,近三年没有较大的经济滑坡;
5.产品按照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
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保证能力;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顾客)满意程度高;
9.产品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10.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