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量检定、药品检测临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紧缺专业临时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计量检定员1名;
2、药品检测检验员1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系安远籍人员(户籍地址或身份证号码为安远县的,均视为安远籍),且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内(含50周岁,即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用人单位根据拟招聘职位需要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计量检定员:具有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应持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员证(基本项目应有:工作用压力表、血压计、燃油加油机),从事计量检定专业五年(含)以上。
2、药品检测检验员:具有药师专业技术资格,有高级工职称,从事药品相关专业五年(含)以上。
有以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5)近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精神病史的;
(7)有身体残疾的。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具备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于年4月5日至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到安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楼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资格条件,由县市监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若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多于招聘人数,按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报考者反馈审查结果;若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等于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的直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聘用。
(三)考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范围为:与招聘职位相关业务操作技能。总分为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职称又相同,则按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历时长者优先。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医院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安远县市监局办公室。
(五)考核政审。县市监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政审。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提出聘用意见建议,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考核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加分。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在面试成绩加5分;曾在县市监局(或原县质监局、原县食药监局)工作过的临时人员在面试成绩加5分(若有重复不可叠加,取最高加分)。
(七)公示。根据考核政审情况,经局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远人才热线网进行公示。
五、办理用工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采取劳动合同制方式用工,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五年,在服务期内违约的需缴交违约金元。聘用人员要服从县市监局工作统一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元/月人标准发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交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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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安远县市监局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审核:黄静
编辑:黄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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