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七十载,广西城镇居民生活沧桑巨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镇居民生活沧桑巨变。70年来,广西城镇居民收入实现跨越式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不断升级提高,生活质量日新月异,正朝着全面小康社会稳步前行。一、城镇居民收入实现跨越式发展

解放初期,广西经济落后,工商业很不发达,人民生活极为贫困,稳定的收入更无从谈起。新中国建立以后,经过70年的发展,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年的元增至年的元,增长了70.3倍,-年年均名义增长11.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2倍,年均实际增长6.3%。分年度看,城镇居民收入实现多次跨越:到年用了8年时间突破千元,到年用了4年时间突破两千元,年突破五千元,并在年突破万元大关,之后每5年上一个万元台阶,年突破2万元,年突破3万元。

从收入增长的规律性特点来看,广西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经历了五个不同历史阶段:

(一)解放初期的三十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缓慢

年12月,广西全境解放。—年,广西各级党委和政府在中共中央领导下,逐步恢复了工商业的发展,出现了经济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一五”期间(—年),依据《广西省—年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纲要》,广西重点发展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投资少、见效快的中小型项目,较好地发挥商品经济的作用。“大跃进”、人民公社时期,广西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陷入了经济最困顿的“多、快、好、省”高速度超标建设时间,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挫折。-年期间,受“文化大革命”等“左”倾指导思想的影响,生产发展缓慢,经济效益低,居民收入几乎没有增加。据历史资料显示,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元,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到元,21年间仅增长了56.3%,平均每年增长2.2%。在这一时期,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缓慢爬升,生活比建国初期虽有所改善,但变化缓慢,人民对生活的最大期盼就是“吃饱、穿暖”。

(二)—年,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标志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正式起步。党中央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收入方面,强调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多种分配方式为补充。

广西切实落实中央的改革开放政策,将经济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作用,大力发展开放合作型经济,形成了区域特点的发展道路。这一阶段的收入变化增长又可细分为两个时期:一是改革开放初期(—年),社会经济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比年的元增长1.6倍,年均增长14.5%。二是改革开放进入逐步完善时期(—年),广西构建食品加工、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等为主的工业体系,工业高效、稳步发展,带动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比年的元增长1.7倍,年均增长17.9%。其中,除年增速低于10%之外,其余年份均超过10%,呈两位数增长。这一阶段收入增幅最高为年的32.4%,收入绝对额分别在年和年实现了一千元和两千元的突破。

(三)—年,城镇居民收入波动增长

以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为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强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终目的是构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十四届三中全会又对这个基本框架做出进一步明确。在这一阶段,广西经济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深入开展“西南出海大通道”建设,并设计了“三大战略、六大突破”的发展规划,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收入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确立后,一系列收入分配的惠民富民政策相继出台实施,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带来了强大动力。在此期间,经济处于波动转型期,居民收入增速缓中趋稳。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七千元,达到元,比年的5元增长1.5倍,年均增长10.7%。其中—年连续三年增速超过20%,年更是创下建国70年间收入增速最高值37.6%。而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国内需求增长缓慢,广西加工业、一般投资品、消费品工业的经济效益不断下降,影响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波动较大,-年,收入增速分别为1.5%、5.7%、3.6%和3.6%。

(四)—年,城镇居民收入加速度增长

二十一世纪,我国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增长方式转变,现代化建设成绩举世瞩目,各项社会事业飞速发展,民生福祉不断增强。—年,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逐步推进,广西经济步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和平交往、开放合作、技术升级、交通便利等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点,大力发展边贸经济、海洋经济和民族经济,成为这一时期广西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比年的元增长1.7倍,年均增长11.6%,较上一阶段10.7%的年均增速快0.9个百分点,十年里有六年增幅高于10%。其中,和年两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突破15%达到23.0%和15.7%;和两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分别突破一万元和两万元大关,收入呈现加速度增长趋势,城镇居民生活再上新台阶。

(五)—年,城镇居民收入高质量平稳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宏观经济步入由“高速”向“中高速”换挡的“新常态”,受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以及调结构去产能政策等影响,广西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所面临的压力逐步增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缩小。在这一阶段,广西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着力发展实体经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调整,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城镇居民生活向全面小康稳步迈进。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比年的元增长43.0%,年均增长7.4%,较上一阶段11.6%的年均增速回落4.2个百分点。从分年度增长速度来看,呈逐年回落态势。

二、城镇居民收入结构变化情况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在国家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引导下,广西着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发展,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完善,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老百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使得城镇居民收入构成逐步朝着渠道多元性、增长持续性方向发展。

由调查数据可看出:年以前,广西城镇居民收入构成只有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占比接近90%,到年经营、财产、转移三项收入之和占比突破20%,年三者占比超过30%,年占比达44.2%。

(一)工资性收入是居民增收的主导力量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以前,国有单位职工工资在城镇居民收入中占据最大比重,达90%以上,它的增长速度可以左右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尽管这段时期广西进行了几次工资制度改革和调整,但基本上都被当时的物价上涨所抵消。改革开放初期的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元,占比高达88.0%。改革进入逐步完善期以后,随着各项鼓励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制度的贯彻落实,个体经营收入、兼职收入、财产收入等才逐渐出现,并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有一定比例。进入新世纪,自治区各级政府各项就业措施不断完善,通过提高就业率从源头上增加工资性收入。同时,不断调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车改等政策稳步推进,上调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等,带动全社会工资水平显著提高。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元,比年的元增长3.5倍,年均增长7.8%,基本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8%,比年的74.9%下降19.1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收入占比逐年下降。

(二)经营净收入是居民增收的新引擎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以前,受到只注重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思想的影响,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基本为零,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私营工商企业的经营活跃起来,城镇居民就业观念和就业方式发生变化,个体经营逐步成为居民就业的重要途径。尤其十八大以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实施和稳步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激发了居民创业热情,城镇居民家庭从事经营的领域和规模扩大,经济实力增强,有力促进了经营净收入的提高。数据显示,自年3月广西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仅3年间全区新增市场主体万户,比改革前增长66.1%,整个“十二五”期间,广西企业数量增长19.3%,在全国排名第三。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元,比年的元增长19.9倍,年均增长16.4%,增速超过可支配收入7个百分点(同期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9.4%),人均经营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2%,比年的5.0%提高12.2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迅速增加,成为拉动城镇居民增收的新引擎。

(三)财产净收入是居民增收的重要补充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以前,大多数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偏低,仅能解决温饱,极少有余钱,更谈不上获取财产净收入。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镇居民财富和资产的积累,投资意识、理财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一方面,金融市场不断发展,除银行利息、国债收益这些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渠道之外,投资渠道更拓宽到股票、证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另一方面,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房地产业快速发展,迎来了黄金时期,广西房地产市场也随之活跃,城镇居民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住房、商铺的家庭增多,且城区改造进一步推动房租价格上涨,出租房屋收入逐渐成为居民财产净收入的主要来源。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出租房屋收入元,占财产净收入的35.2%。建国70年来,城镇居民家庭以利息、红利及出租房屋收入为主的财产净收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大幅度增长。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只有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1%,年提高到元,比年增长7.8倍,年均增长11.5%,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9%,比年提高2.8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已成为居民增收的新亮点。

(四)转移净收入是居民增收的强力支撑

改革开放初期,城镇居民离退休费收入是转移净收入的主要部分,当时实行的是传统的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年后,职工保障制度实现了由国家保障制度到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变。随着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面、最低生活保障力度、社会救济补助金等不断调整和加强。近年来,国家又对转移净收入占比最大的养老金进行了“十四连调”,高度重视低收入群体,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困难。日趋完善的保障制度促进了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到元,比年的元增长6.7倍,年均增长10.8%,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1%,比年的14.0%提高了4.1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成为拉动居民增收的有力支撑。

三、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奔小康(一)消费水平不断攀升,消费结构优化

解放初,广西城镇居民收入低,消费也低,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占可支配收入的91.8%,即每年的收入除去生活消费支出便所剩无几。随着国家综合国力提升,居民收入增长,消费能力和信心增强,广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年的元增加到年的元,增长.6倍。改革开放以后,居民消费支出与收入基本保持同步增长,由年的元增至年的元,-年共增长了47.8倍,年均名义增长10.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倍,年均实际增长5.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绝对额在年突破千元,年突破万元,并且此后一年迈上一个千元台阶,到年突破两万元。

在解决温饱问题后,城镇居民消费开始从基本的吃穿等生存型消费向教育、旅游等发展和享受型消费倾斜,生活水平提升,消费结构优化。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广西城镇居民生存型消费(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占总消费的比重由年的71.3%下降至年的56.5%,而发展型和享受型(包括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比重则由28.7%提高到43.5%。

1.食品消费质量提高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以前,食品非常匮乏,居民只求温饱。年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元,年首次突破千元达元,至年达元,比年增长56.8倍,年均增长6.9%。恩格尔系数作为判断居民消费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伴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从解放初期年的62.8%逐年下降,年降至50%以下,年以后便没有再高于40%,年为30.7%,比年下降32.1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以后,食品来源从凭票购买向自由购买转变,超市、菜市场物资供应充足,人们在追求温饱的同时,对食品的品种、品质需求更高,食品消费结构由以粮食为主的“主食型”向营养美味的“副食型”转变。城镇居民人均粮食消费由年的.3公斤下降到年的97.2公斤,鲜菜消费由.4公斤下降到89.0公斤,植物油消费由3.0公斤增加到6.8公斤,猪肉消费由20.6公斤增加到31.6公斤,家禽消费由5.6公斤增加到19.8公斤,蛋类消费由3.8公斤增加到6.5公斤。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居民对外交往增加,亲朋好友节庆、聚会、休闲时在外宴请成了常态,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在外饮食服务支出元,比年的元增长了1.6倍,占人均食品烟酒支出的比重为20.6%,比年的16.9%提高3.7个百分点。

2.衣着消费档次提升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以前,轻纺工业欠发达,人们衣着只为遮体保暖,改革开放以后,城镇居民衣着消费的观念逐步更新,服装色调由传统灰蓝色向丰富多彩转变,衣着制作由布料缝制向成衣化转变,服装款式由单调统一向时尚个性转变,对服装的要求也从追求舒适耐用向时尚美观转变,并且各类服饰、鞋子的使用周期缩短,更新速度加快,通过互联网购买的频率加大,高档品牌服装也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人们形象气质、身份地位的象征。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元,是年12元的80.7倍,年均增长7.5%,衣着消费支出迅速增长。衣着消费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较稳定,始终在10%左右,年以后一直在10%以下,年衣着消费占比下降到4.8%。

3.居住条件大幅改善新中国成立初期,居民住房条件十分简陋,多为简陋、低层的砖土结构,住房密度较高,直到改革开放以前,国家住房实行公有化福利分配制度,三代同堂甚至四代同堂的现象较为普遍,居住空间狭小,居住条件一直得不到改善。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推行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推进商品房市场化,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一系列举措,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使城镇居民实现了“忧其屋”、“有其屋”到“优其屋”的转变。每年都有大批居民住进钢筋混凝土搭建的各式高档住宅、别墅等,有的甚至拥有二套或多套房,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居住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达到40.6平方米,比年的7.7平方米增长32.9平方米,增长了4.3倍,年均增长4.5%,其中89.6%的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拥有自主产权。从居住条件看,饮用水源、卫生设备、生活燃料等都大为改善。88.1%的家庭有经过净化处理自来水;97.7%的家庭有本户独用厕所;96.5%的家庭有洗澡设施;95.1%的家庭生活能源为电或煤气、天然气。同时,居民用于居住的支出也快速增长,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达元,是年97元的43.7倍,年均增长15.6%,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1.0%,比年的5.6%提高15.4个百分点。

4.交通通讯方便快捷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以前,广西山区面积大,道路建设不健全,基本没有交通工具,出行主要靠走。改革开放初期,受交通、邮政通讯等基础设施落后的影响,自行车、公交车、汽车和火车是城镇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而通讯方式主要靠信函和电报。进入二十一世纪,广西城镇居民交通通信条件快速改善,极大改变了居民生活方式。一是建设交通基础设施,交通事业迅速发展,交通工具日新月异。“十二五”以来,随着公路的新建、拓宽和提质改造,周边高速公路不断延伸,城市公共交通体系逐步完善,高铁、航空一应俱全,城镇居民出行更加方便快捷,个人代步工具由自行车、摩托车逐步变为家用汽车。年,广西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40.3辆,比年每百户拥有量0.2辆增长倍,年均增长34.3%。汽车拥有量的增长带动燃料、维修保养、保险等相关交通支出增长。二是信息化技术飞速发展,电脑和手机拥有量及更新速度加快。“十二五”以来,借助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居民通讯方式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电脑早已进入千家万户,手机也不再是奢侈的代名词,人手一部、甚至是多部手机成为了城镇居民的新常态。年,广西城镇居民每百户家用电脑拥有量为79.7台、移动电话拥有量为.1部,比年分别增加了70.3台、.3部,年均分别增长12.6%和16.7%。移动电话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产业的风生水起,相应拉动了通信类相关支出。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为元,比年的32元增长了89.7倍,年均增长18.9%。人均交通通信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从年的1.8%上升至年的14.4%。

5.生活用品更新换代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以前,绝大多数城镇居民生活用品非常简单,没有能力购买耐用消费品。改革开放初期,缝纫机、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等“老四件”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此后,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录音机等“新四件”逐步取代“老四件”兴起并迅速普及;九十年代,摩托车、电话、空调、照相机、录像机逐渐成为消费热潮;进入二十一世纪,电脑、移动电话、现代化智能电器等成为数码时代的标志。70年来,人们对耐用消费品的需求走过了由简陋、实用向高级、享受的发展历程,耐用品消费日趋多样化,耐用品的质量、档次显著提高,而且更新换代加快,升级周期缩短,朝着科技含量提高、智能化方向发展。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为元,比年的6元增长倍,年均增长9.2%。年,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仅拥有黑白电视机70台、电冰箱6台、洗衣机51台、录音机37台、照相机5台,到年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台、空调台、电冰箱台、洗衣机99台,已基本达到饱和。同时,像吸尘器、净水器、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跑步机、钢琴等新型产品也在以较快速度进入百姓家庭日常消费之中。

7.医疗保健意识增强解放后,城镇职工、干部的医疗费用基本由企业或国家负担,在当时称为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城镇居民只需付出较少的费用,就可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年以前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均不到10元。九十年代以后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人负担的比例有所增加。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化,城镇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城镇居民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医疗保健支出稳步增加。近年来,人们的医疗保健观念逐步由“治病型”转向防患于未然的“保健型”,越来越重视防病保健,家中常备有血压计、血糖仪等医疗器具和护腰护肩、各类按摩器等保健器具,医疗保健支出和消费比重呈现逐年上涨走势。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为元,比年的38元增长43.7倍,年均增长15.7%,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4%,比年的2.2%提高6.2个百分点。6.教育文化娱乐层级提升解放初,居民收入除了维持基本生活消费外,文化娱乐支出的费用极少。随着社会进步,生活质量改善,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之后,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渐旺盛。教育和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也呈跨越式增长。与从前相对单一的报刊杂志、有线电视等文化娱乐消费不同,各种高档的娱乐项目和健身活动消费不断增加,人们生活观念转变,热衷于亲子游、自驾游、出境游等多种旅游形式,健身、看电影、听音乐会等已经十分流行。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经济也在不断扩展,居民的教育支出除了满足子女课堂教育外,课外的兴趣班,培训班成为流行趋势,还有许多成年人为了适应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而投身继续教育行列,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班,增加智力投资,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居民教育支出的增长。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元,比年的元增长10.3倍,年均增长9.8%,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为12.2%,与年的12.5%基本持平。

(二)消费新特点凸显,消费方式升级

1.服务性消费逐渐普及

解放初,受生活水平所限,城镇居民的服务性消费支出几乎没有。随着现代城市人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家务劳动走向社会化、市场化,花钱买轻松、买享受、买健康的新消费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所接受,同时,社会服务行业和家政行业等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家庭服务性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撑,带动城镇居民家庭服务支出明显增加。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年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已达到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3.7%,比年占比25.4%提高18.3个百分点。服务性消费支出的显著增长,是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的重要标志,当前,居民对服务性消费需求仍处在快速上升阶段,蕴含着极大的发展空间。

2.互联网购物成为居民消费常态

二十一世纪以来,智能终端、互联网以及电子支付手段的迅猛发展,城镇居民消费逐步从实体商店转战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网络消费日趋火热,网购内容也从服装、鞋帽、化妆品、餐饮、通讯充值等为主,逐步扩展到家居装饰、医疗保健、运动户外等多个领域。网络交易拥有安全便捷的支付系统,送货上门的购物体验,给城镇居民带来方便、实惠与快捷,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成为居民消费的新常态。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年,广西城镇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人均支出由年的12.2元猛增到元,增长21.1倍,年均增长55.6%。

70年栉风沐雨,70年沧桑巨变。新中国成立70年来,广西各族人民顽强拼搏、创新进取、砥砺奋进,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一步步从贫困落后走向繁荣振兴,从偏远封闭走向开放前沿,从温饱不足走向全面小康,壮乡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谱写了祖国南疆繁荣稳定的壮美华章。新时期下展望未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们有信心去实现更多新的跨越,去开辟更美好的生活,“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目标定能实现!

注:

1.年国家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年及以后公布的为新口径数据。本文所使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数据为新口径回溯数。

2.年以前的城镇居民收入分项数据、年以前的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分项数据由于根据新口径回溯不完整,因此收入分项对比多以年为基期,消费分项对比多以年为基期。部分细项指标基期数据不能使用更早年份的原因是之前的数据缺失或未开展该指标统计。

3.年以前的收支大项数据、年以前的分项数据以及文中所用更细项数据均为最终统计结果,不考虑口径不同造成的差异,数据来源于历年《广西统计年鉴》、《广西调查年鉴》、《广西60年调查资料汇编》、《广西通志·人民生活志(古代—)》、《广西通志·统计志》、《十年民生数说新篇》等资料。

4.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历史数据采用的是人均住房总建筑面积。

5.如无特别说明,文中所用增速均为名义增速,未扣除价格因素。

(来源:广西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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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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