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在陵江派出所调解室,医院代表和陵江派出所民警的面,现场向护士小敏(化名)赔礼道歉,并亲手递交人身伤害赔偿金元,以表示自己诚心悔过,医院谅解。“12·1”伤医事件在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和调解下,肇事者为自己的过错行为买单,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事件回放:12月1日上午11:40左右,接市指挥中心通知,我院急诊科护士小敏(化名)随车在县城东城转盘处接诊男性患者张某。护士小敏与随车杨医生到达后,将患者扶上急救车,并为其穿刺建立静脉通路。患者酒醉躁动,液体脱落,护士小敏再次为其穿刺,张某突然对小敏拳打脚踢,摔打急救车上的血压计、出诊箱、指脉氧探头等,造成护士小敏多处软组织损伤。
事件发生后,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范怀卫责成医务部、急诊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安排护理部、工会办看望安抚受伤护士,医院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对肇事者进行处理,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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