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血压计、电子体温计,是家庭药箱中常备的医疗器械,如果这些产品不合格,将影响自检结果。省食药监局发布的今年首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显示,共有8个品种10个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省食药监局近期组织对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验。
不合格产品中有3批次电子血压计,涉及在
安徽省健康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抽样的,标示深圳市颐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自动臂式电子血压计;在华佗国药大药房(安徽)连锁有限公司涡阳形象店抽样的,标示浙江义乌百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臂式数字电子血压计;在华佗国药大药房(安徽)连锁有限公司涡阳形象店抽样的,标示深圳市家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手腕式全自动电子血压计,均检出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规定。
不合格产品还涉及在
阜阳市浩然大药房、淮北市金宝康药业有限公司抽样的,标示华略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数字显示电子体温计,液晶显示不符合标准规定;在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华氏公司、安徽鸿基伟业医疗器械发展有限公司抽样的,标示安徽鸿基伟业医疗器械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爆破体积和压力不符合标准规定;在安徽拓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抽样的,标示该公司生产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IFCC法),线性范围不符合标准规定;在合肥市凯姆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抽样的,标示武汉市康本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热中低频治疗仪,有关工作数据的准确性不符合标准规定;医院抽样的,标示江西宝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滴斗与滴管不符合标准规定。
记者夏胜为
本期编辑马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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