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和校准,看似相近,实则不同。两者都属于计量范围内,都需要使用比被计量器具精度更高的标准器具来作对比,以得出示值误差。换句话说,检定和校准都是实现溯源性的重要形式,是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但是两者又有许多不同,概念不容混淆。自从年4月1日强制检定器具免费起,很多人都在困惑什么样的设备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通过这篇文章小编来帮你判断~
检定和校准的九大区别
一、目的不同
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
校准——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
二、对象不同
检定——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共59种。
校准——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
三、依据不同
检定——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
校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
四、性质不同
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五、周期不同
检定——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
校准——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
六、方式不同
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
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七、内容不同
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全面评定,包括评定量值误差。
校准——评定示值误差。
八、结论不同
检定——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
校准——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评定示值误差,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九、法律效力不同
检定——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
校准——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结语
检定是指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校准指校对机器、仪器等,使其准确。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校准可能包括以下步骤:检验、矫正、报告、或透过调整来消除被比较的测量装置在准确度方面的任何偏差。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年5月28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目录。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具体项目为: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4.体温计:体温计;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6.谷物水份测定仪:谷物水份测定仪;7.热量计:热量计;8.砝码:砝码、链码、增砣、定量砣;9.天平:天平;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12.轨道衡:轨道衡;13.容量器:谷物容重器;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20.糖量计:糖量计;21.乳汁计:乳汁计;22.煤气表:煤气表;23.水表:水表;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27.眼压计:眼压计;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32.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度电度表;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35.场强计;场强计;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39.活度计:活度计;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42.声级计:声级计;43.听力计:听力计;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萤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萤光光电比色计;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吸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目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的项目。四、本目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五、本目录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附2:年1月19日发布增加:
56.电子计时计量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57.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58.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59.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附3:年10月26日增加:
1.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
2.热能表:热能表。
年12月27日取消:
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
附4:年4月1日起,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等2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停止征收
免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其中,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等2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停止征收。
在这里,友情提醒您: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定了,您一定要用足用好这个好的政策,如下表格中的器具到各地计量局去检定,就是免费的!
项别号
项别
种别号
种别
强检形式
强检范围及说明
1
尺
(1)
竹木直尺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中的竹木直尺,不得有裂纹、弯曲,二端包头必须牢固紧附尺身,刻线应清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使用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长度的测量。
(2)
套管尺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计量罐容积的测量。
(3)
钢卷尺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长度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安全距离的测量。
(4)
带锤钢卷尺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计算罐中液体介质高度的测量。
(5)
铁路轨距尺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铁路轨距水平、垂直距离安全参数的测量。
2
面积计
(6)
皮革面积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皮革面积的测量。
3
玻璃液体温度计
(7)
玻璃液体温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以液体容积结算时进行的温度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易燃、易爆工艺过程中温度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婴儿保温箱、消毒柜、血库等温度的测量。
4
体温计
(8)
体温计:玻璃体温计、其他体温计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中的玻璃体温计,汞柱显像应清楚鲜明,刻线应清晰,汞柱不应中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使用。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温度的测量。
5
石油闪点温度计
(9)
石油闪点温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石油产品闪点温度的测量。
6
谷物水分测定仪
(10)
谷物水分测定仪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谷物水分的测量。
7
热量计
(11)
热量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燃料发热量的测量。
8
砝码
(12)
砝码
周期检定
见天平项
(13)
链码
周期检定
见皮带秤项
(14)
增砣
周期检定
见台秤、案秤项
(15)
定量砣
周期检定
见杆秤、戥秤项
9
天平
(16)
天平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及涉及商品定等定价质量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有害物质样品质量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质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质量的测量。
10
秤
(17)
杆秤
周期检定(流动商贩间断使用的杆秤,在使用时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18)
戥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用于医疗卫生:药品的称重。
(19)
案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20)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21)
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22)
皮带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23)
吊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24)
电子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用于安全防护:车辆轮载、轴载的称重。
用于医疗卫生:药品的称重。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的称重。
(25)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包裹、行李的秤重。
(26)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信函、包裹的秤重。
(27)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包裹、行李的称重。
(28)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粮食的称重。
11
定量包装机
(29)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定量包装量值的测量。
(30)
台秤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定量罐装量值的测量。
12
轨道衡
(31)
轨道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13
容量器
(32)
谷物容量器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谷物收购时定等定价每升重量的测量。
14
计量罐、计量罐车
(33)
立式计量罐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容积的测量。
(34)
卧式计量罐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容积的测量。
(35)
球形计量罐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气体容积的测量。
(36)
汽车计量罐车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容积的测量。
(37)
铁路计量罐车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容积的测量。
(38)
船舶计量舱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原油、成品油及其他液体或固体容积的测量。
15
燃油加油机
(39)
燃油加油机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成品油容积的测量。
16
液体量提
(40)
液体量提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中的液体计量提,口部应平整光滑,壳体应平坦,整体无变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使用。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商品容积的测量。
17
食用油售油机
(41)
食用油售油机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食用油的称重。
18
酒精计
(42)
酒精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酒精含量的测量。
19
密度计
(43)
密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密度的测量。
20
糖量计
(44)
糖量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制糖原料含糖量的测量。
21
乳汁计
(45)
乳汁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乳汁浓度和密度的测量。
22
煤气表
(46)
煤气表:工业用煤气表
生活用煤气表
周期检定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天然气为介质的不得超过十年),到期轮换。
用于贸易结算:煤气(天然气)用量的测量。
23
水表
(47)
水表:工业用水表
生活用水表
周期检定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口径为15-25mm)、4年(口径25-50mm),到期轮换。
用于贸易结算:用水量的测量(如:冷水表、热水表)。
24
流量表
(48)
液体流量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流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排放污水的监测。
(49)
气体流量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气体流量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医用氧气瓶氧气流量的测量。
(50)
蒸气流量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蒸汽流量的测量。
25
压力表
(51)
压力表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
1、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
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3、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4、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
5、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
6、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
7、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52)
风压表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53)
氧气表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
1、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
2、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26
血压计
(54)
血压计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压的测量。
(55)
血压表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压的测量。
27
眼压计
(56)
眼压计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眼压的测量。
28
汽车里程表
(57)
汽车里程表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汽车计价里程的测量。
29
出租车计价表
(58)
出租车计价表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汽车计价里程的测量。
30
测速仪
(59)
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机动车行驶速度的监测。
31
32
测振仪
电能表
(60)
振动监测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用于环境监测:机械、电气等设备和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振源的监测。
(61)
单项电能表:工业用单项电能表
生活用单项电能表。
周期检定
只作首次检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单宝石轴承)、10年(双宝石轴承),到期更换。
用于贸易结算:用电量的测量。
(62)
三项电能表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用电量的测量。
(63)
分时记度电能表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用电量的测量。
33
测量互感仪
(64)
电流互感器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作为电能表的配套设备,对用电量的测量。
(65)
电压互感器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作为电能表的配套设备,对用电量的测量。
34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
(66)
绝缘电阻测量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绝缘电阻值的测量。
(67)
接地电阻测量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电气设备、避雷设施等接地电阻值的测量。
35
场强计
(68)
场强计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和用于环境监测:空间电磁波场强的测量。
36
心、脑电图仪
(69)
心电图仪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心电位的测量。
(70)
脑电图仪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脑电位的测量。
37
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
(71)
照射量计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用于医疗卫生和用于环境监测:电离辐射照射量的测量。
(72)
医用辐射源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对人体进行辐射诊断和治疗。(如:医用高能电子束辐射源、X辐射源、γ辐射源)
38
电离辐射防护仪
(73)
射线监测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
用于环境监测:射线剂量的测量。(如:γ、x、β辐射防护仪、环境监测用X、γ空气吸收剂量仪、环境监测用热释光剂量计。)
(74)
照射量率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用于环境监测:射线照射量率的
测量。
(75)
放射性表面污染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和用于环境监测:放射性核素污染
表面活度的测量。
(76)
个人量计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人员接受辐射剂量的测量。
39
活度计
(77)
活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以放射性核素进行诊断和治疗的
核素活度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和用于环境监测:放射性核素活度
的测量。
40
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
用激光源)
(78)
激光能量计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能量的测量
(79)
激光功率计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功率的测量。
(80)
医用激光源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源对人体进行诊断和治疗。
41
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
(81)
超声功率计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用超声波诊断、治疗机输出的总超声功率的测量。
(82)
医用超声源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对人体超声诊断和治疗,(如:超声诊断仪超声源,超声治疗机超声源,多普勒超声治疗诊断仪。)
42
声级计
(83)
声级计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
用于环境监测:噪声的测量。
43
44
听力计
有害气体分析仪
(84)
听力计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听力的测量。
(85)
CO分析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凹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CO含量的测量。
(86)
CO2分析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CO2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CO2含量的测量。
(87)
SO2分析仪
周期检定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及废气排放中的SO2含量的
测量。
(88)
测氢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氢含量的测量。
(89)
硫化氢测定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硫化氢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硫化氢含量的测量。
45
酸度计
(90)
酸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pH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pH的测
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的pH的测量。
(91)
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气酸碱平衡的分析。
46
瓦斯计
(92)
瓦斯报警器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如:瓦斯报警器、可燃性气体报警器)
(93)
瓦斯报测定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
47
测汞仪
(94)
汞蒸气测定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汞蒸气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汞蒸气含量的测量。
48
火焰光度计
(95)
火焰光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监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
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49
分光光度计
(96)
可见分光光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97)
紫外分光光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98)
红外分光光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99)
荧光分光光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50
比色计
()
滤光光电比色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
荧光光电比色计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51
烟尘、粉尘测量仪
()
烟尘测量仪
周期检定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烟尘含量的测量。
()
粉尘测量仪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粉尘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粉尘含量的测量。
52
水质污染监测
仪
()
水质监测仪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
用于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镉、汞等元素的测量。(如:氨自动监测仪,硝酸根自动监测仪,钠离子监测仪,测砷仪,氧化物测定仪,余氯测定仪,总有机碳测定仪,氟化物测定仪,水质采样器,需氧量测定仪。)
()
水质综合分析仪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
用于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镉、汞等元素含量的测量。
()
测氰仪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
用于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氰化物含量的测量。
()
容氧测定仪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
用于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氧含量的测量。
53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对机动车司机是否酒后开车的监测。
54
血球计数器
()
电子血球计数器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液的分析。
55
屈光度计
()
屈光度计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眼镜镜片屈光度的测量
提醒注意:
一般判断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不是强制检定设备,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内的仪器设备(即上文附录中规定的设备);
2.使用的的领域是: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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